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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肖先生:我家中有2枚民國時期的錢幣,一枚是民國9年的銅元,一枚是民國26年的銀元,不知道有沒有收藏價值,望打聽。
  國家文物鑒定估價師熊勝華:這是兩枚普通的流通幣,現在只具備一定的錢幣收藏價值。市場流通的話,銅元價值10元左右,銀元價值400-500元。
  讀者金女士:我父母已去世,母親離世前立了一份遺囑,稱要將她那一份房子的繼承權給我弟弟的小孩,但那個房子是屬於單位的,父母無產權,他們也從未買斷,請問這份遺囑有用嗎?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吳娟律師:遺囑無效,由於公有房屋使用權不屬於個人財產範圍,因此如果使用權人去世,只能按照規定由符合條件的近親屬繼續承租。
  讀者王女士:我與丈夫婚後不久,就房產、車輛、投資儲蓄等方面訂了一份歸屬協議,請問我們的財產約定是否有效?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張付堅律師:有效。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且書寫明確。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因此,王女士和丈夫簽訂的歸屬協議是有效的。
  (原標題: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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